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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1/05 最高法院限量分案走入歷史

案件從最初繫屬累積上訴到最高法院時,卷證資料經常「堆積如山」。以王律師在臺灣高等法院擔任法官期間所受理的案件為例,一個案件的卷證資料(不包括調卷)堆疊起來,就要將近一個成年人的高度(見照片),最高法院素以麻布袋裝卷分案(見媒體報導照片中綠色布袋),認真的法官是很辛苦的,而終審法院又是法律審,常須思考法律抽象概念以確保裁判品質,因而從民國38年起實施限量分案。
但最高法院長期積案久懸未決,恐影響人民訴訟權益。為回應各界要求清理積案、落實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訴求,最高法院先於109年8間補充相當員額(目前法官員額為歷年來最多),並自110年1月4日起廢除限量分案制度,將庫存之數千件民、刑事案件,分給院內參與分案之72位法官,「限量分案」制度正式走入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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