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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2/22 當事人遭員工提起刑事告訴,獲不起訴處分處分

當事人二人遭聘雇的員工提起不實的刑事傷害告訴,因當時所在的密閉空間內只有當事人與員工在場,並無其他人與聞經過,而員工事後又提出驗傷單(診斷證明書)作為佐證,使當事人倍感壓力,前來尋求本所王永春律師、陳伯彥律師協助。
經王律師、陳律師與當事人詳細討論案發經過,並仔細檢視員工提出之驗傷單及相關證據資料後,逐一破解員工各項不實的指訴、使其告訴無法成立,並獲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。